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自觉规范行为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4.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在祭扫中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8.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落实好个人责任,做好个人防护,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2.加强节日期间校园、家属院值班职守工作,坚持“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加强出入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和环境、物品消杀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正常运行。
3.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做到师生人数、活动轨迹、体温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三、夯实主体责任,清正廉洁过节
通过开展节前教育、谈心谈话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各党总支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积极倡导通过网络等方式文明绿色祭祀,避免引发新的风险点,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学院纪委将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流于形式的顶风违纪等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纪委举报电话:0938-2110668
举报电子邮箱:gslysjjcc@163.com
中共金年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